更新曰:
詞匯量的多寡,單單從閲讀方面是看不清的。一碰上寫作,就顯山露水了。因爲,短句的力量是由核心的詞匯所凸顯的,比如下面例子中的propose, niece, audience就起著支撐作用。
不同的文體寫作,有不同的敘述風格。對於學英語的我們來説,不是寫郵件(信),就是寫論文。寫説明文是比較特殊的人群。而寫小説和詩歌的幾乎是沒有的。
像普通郵件的寫作,表達的意思一般比較簡單,所以,句子都能短則短,不會從句套從句。寫説明文更是用最簡單句子和(專業)詞匯來表達。論文的寫作,表達比較複雜些。不過,一經朗讀就會理解“韻”的重要。也就是長句的使用是有節度的,往往一兩句長句就帶個短句。或者一個短句開頭帶兩三個長句,又會是一個短句。不太會一個段落都是從句套從句再套從句的長句子。因爲這樣讀起來便太累人了。
更新時間:2024/3/4 21:53:15
原文說:
英語寫作被認為是“高級”水準,所以,在要求寫英語短文之前,學子們早就做了很多中翻英,英譯中的測驗了,還學了很多語法、句型和時態等。 最後,綜合起那些要素,全為了滿足所學過的知識點,在測驗考試中少被扣分,而非用來直抒胸臆。
於是,總想著如何把簡單的寫複雜了,寫深奧了。 似乎最好可以那麼二三行才畫個句號,一如老師津津有味所解析的課文難句。
這讓人除了搖頭外不曉得如何評說。 畢竟,我們練習寫作的出發點很少是為了去什麼國際專業雜誌發表論文的。那麼,當這情形出現時,最好的不是做加法,而是減法。 越簡單越直接明瞭,越好! 而那才是真水準! 在說明這個問題之前,還是先下面的比照吧!
Last night, everyone who was sitting in the living room was surprised when Mr. Johnson asked a pretty lady whose mother is Mr. Johnson’s elder sister to marry with him.
Last night, Mr. Johnson proposed to his pretty niece and surprised the audience.
從知識點來說,第一個句子用了被動語態,用了從句。 而第二句簡單多了。 但是,這兩句話在表達上面卻是兩個層次的。
Ask someone to marry with可以說,但用propose這個詞就簡單多了。 a lady Whose mother is someone’s sister可以替代為niece。 而everyone的反應也不需要用那個被動語態來說明。 一個audience就可以解決了。 所以,可以看出不是從句越多越多,而是句子越精鍊越好。
很多已經考過六級的認為簡單句是小學生級別的東西,並不屑於此。 但是,在寫作的時候,能用到簡單句,並還能讓人一目了然,實在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前一陣子學了個單詞叫posh。 She is a posh lady。 就是個簡單句,而所含的意思卻可引用張愛玲的小說段落來解釋。
這正是:
英語寫作棄枷鎖,不為從句被動忙。
言簡意賅中西通, 只要通篇讀來爽。
原文發佈時間: (2009-03-24 13:35:22)
標籤: 外語教學法 學習法 英語 外語 課程設計 教育雜談
原文歸類: 英語好好學(舊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