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很容易產生這樣的心理態勢:跟他人無關。 完全是自己的事情,也就不需要去麻煩他人。 找本書或一堆資料,埋頭苦幹,將其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或者弄得熟能生巧,就學會了! 這件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極其不容易!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人的心理狀態。 學習的本質是一種心理所發生的過程。 而發生這一過程,有一個啟動過程的動機。 通俗地說,學習為了什麼! 人, 天生就是在尋找意義。 即便是蠢事,在做的人來看,也有其特殊的意義和價值。 只是,這個意義和價值,不被其他人所接受而已。 比如,小孩子能自學如果操作手機,自己掌握某款遊戲的操作方式,並能獲得良好的評價。 但是,作為他的語文老師,就認為這事不好,而判斷的原因可能會是,他已經一周沒有交作業了。 作為家長,也可能認為這事情傷人,而判斷的因素是他的眼睛是否過度使用。 所以,假使從學習者的角度出發,天下就沒有什麼無意義的學習。 而出現“無意義”的學習,實質上,是學習者被強迫接受了某種他並非完全認同的意義的歸咎,而發起了參雜”對意義懷疑“的心理過程。
人,是社會動物。 我們所尋找的意義,絕大部分是生命的社會意義,好似我們每天所照的鏡子, 是通過他人來最後明確的。 無論那些做鏡子的人是家人、導師、同學,還是恰好遇上的事情,最後的歸結是, 確立與之的某種聯繫。 比如說,你從乞丐那裡,瞭解了做人尊嚴的意義;從與家人的相處中,瞭解了生活中愛的意義。 一個與世隔絕的人,在她和周圍環境的互動中或許能發現生的意義,而對於這樣的發現,是否“有意義”的判斷,還是需要旁人來佐證。
媽媽給小安秋子手抄了一本法語書。 那是用半透明的紙,從借來的書,一頁頁地描出來的。 小安秋子需要每天清早跟著收音機的一男一女學習者本書。 而且只有她一個人,沒有陪伴,也沒有任何約束。 小安秋子,只上了四、五課,就再也沒有碰那本辛苦換來的漂亮書了,也再也沒有聽那聽不懂的聲音了。 這個現象,相信,如今都能在“可憐天下心”的父母那裡聽到。
自主學習,確立了自己才是學習的主導者,並不能斬斷與其他人的“互證”的關係。 相反,自主學習,需要有更多的“志同道合”者,才能真正地成就,自主者,最終對於意義的徹底理解。
原文發佈時間: (2013-11-05 13:16:15)
原文歸類: 学习@信息社会




